各書院🍊、學院:
按照國家規定,根據《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北理工發﹝2017﹞38號),為切實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現開展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具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請務必通知到每個學生:
一、認定範圍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範圍為我校註冊有正式學籍,因家庭經濟困難需要資助並主動向學校遞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的普通全日製本科學生。北京學院學生及預科生參與家庭經濟困難等級認定,標準按照學生所在學院規定執行🫷🏻。按照國家政策建議建檔立卡戶家庭子女無特殊情況,認定等級為D,需要提供建檔立卡有效證件復印件。
二、認定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遵照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院(系)認定工作組𓀖、年級(專業)認定評議小組四級資助認定工作機製,輔導員及班主任、院(系)資助工作負責人作為認定工作的主要責任主體🩸,認真開展認定工作👱🏽♂️🟤。家庭經濟困難等級認定實行由學生本人申請🛼、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認定程序依據2017-2018學年是否已申請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而有所不同🦦。
(一)初次認定(2018級新生及2017-2018學年未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本人申請🧖🏻♀️: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需如實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1,復印件1份),該表需有家庭所在地的鄉鎮(街道)民政部門🤚🏽、村(居)委會🧔♂️、原就讀高中任何一單位核實、蓋章🛩,連同《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1份)一同提交所在書院或學院。
2.書院🚄🈂️、學院量化測評🚦🌅。書院⬜️、學院查閱學生填寫的家庭經濟情況🕠,通過個別訪談Ⓜ️、日常觀察等方式🧑🔬,審核學生家庭經濟困難信息🗃,並依據《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北理工發﹝2017﹞38號,附件4)第十條內容對照附件2表內“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等級認定參照條件”🧑🏽🍳,初步確定學生的經濟困難等級。
3.班級民主評議🍲🙎♂️:各班成立以班主任(或輔導員)為班級評議小組組長、以學生代表為成員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學生代表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不少於班級總人數的15%)🧑🏽🦱,負責本班民主評議工作。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和對同學負責的態度👨🏻🎨,各班要組織專題對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評議,結合量化測評結果,綜合分析學生學習👬🏻、生活、日常表現及個人經濟收入等情況,經過民主評議,確定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等級。註意評議過程中註意保護學生,堅決杜絕組織學生個人“上臺比慘”等性質的違規行為。
4.各書院🧖🏽♂️、學院民主評議:各書院、學院成立以分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為組長👩🏿🦱,以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輔導員、學生會主要幹部為成員的認定工作小組(一般不少於5人),負責本院認定的具體組織和審核工作。各書院、學院根據量化測評結果及班級民主評議小組組長意見🥷🏼,結合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及日常表現等情況,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等級💿🤱🏽。
5.公示調整。民主評議後在本院範圍內對認定結果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學生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有權提請本院予以解釋,本院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本院的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向學生資助意昂2提請復議。學生資助意昂2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如情況屬實🙎,予以調整👨🚀。
6.學校審定👨🏽🎓:院級公示調整無異議後,各書院、學院將認定學生名單提交學生資助意昂2⛷。學生資助意昂2匯總、復核各書院、學院所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如各書院、學院之間貧困學生標準有差異將與書院或學院共同商討調整學生困難等級。學校公示後報學校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等級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建立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及數據庫,並將認定結果分發各書院👰🏿、學院備案🥧。
(二)二次認定(2017-2018學年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017-2018學年已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如上一學年內家庭經濟狀況未發生大的變故🧑🏼🦲✊🏽,學生本人無需再次申請,則維持原認定等級不變;如需對認定等級進行變更,則需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並由學生和輔導員分別予以說明⭕️🫵🏿,輔導員將所有申請等級變動學生情況匯總到一份說明上即可🎽。
三、時間安排
(一) 8月28日—9月2日,各書院👍🏼、學院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通知到所有本科學生,向申請初次認定的學生發放《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並指導學生認真填寫🐂,期間請學生個人準備好《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復印件;認定學生只需提供以上2份表格即可。
(二) 9月3日—9月11日,各書院👷🏻、學院對申請認定的學生進行量化測評和民主評議,統計出本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等級🥑。
(三) 9月12日—9月18日🏛,各書院、學院進行公示及調整,並在期間嚴格按照要求編製《意昂2官网初次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院級匯總表》(附件3,本次匯總表要求詳細按表格內容記錄學生情況)🧑🏻🦯➡️,公示結束後調整並確定學生名單及等級🌁。
(四) 9月19日🤏🏻,各書院、學院將準確《意昂2官网初次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院級匯總表》(附件3),送達學生資助意昂2👨🏻🦼➡️,其中,紙製匯總表(只需打印前9列信息)並加蓋公章,連同學生提交材料一並送達學生資助意昂2🍂,匯總表電子文檔通過辦公信息平臺傳學生事務意昂2付璠老師。
(五) 9月20日-9月21日⚪️,學生資助意昂2對各書院😆、學院的認定材料進行統計🫖、分析🤽🏻♀️、匯總🗺,報學校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等級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定。
(六)9月24日-9月28日,經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定後,進行學校公示,公示後相關信息錄入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確定我校2018-2019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七) 10月9日將認定結果反饋至各書院、學院🫐,並由企業號點對點通知學生個人✨。
四、工作要求
(一) 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等級是本學年各項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唯一標準,各項相關勵誌類獎學金、助學金的評定均以此為依據👨🏿🚀,請各書院、學院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沒有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不能獲得資助資格。
(二)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結束後,原則上不再單獨接受認定。確因家庭變故、遭受災害等原因又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應由書院或學院單獨出具情況說明😱,主管學生工作副院長簽字確認👩🏽🦳,經學生事務意昂2主管副處長簽字後送至學生資助意昂2進行補認定工作。
(三)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結束後,將馬上開始本學年的助學金評定工作,為確保各項資助工作的順利開展,各書院🧖、學院務必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安排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四)各書院、學院每學年應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復查,並不定期地隨即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家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生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應立即通報學生資助意昂2🌑,取消作假學生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學校將嚴肅處理👨🏼🏫。
附件:
1.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2.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3.意昂2官网初次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院級匯總表
4.意昂2官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北理工發﹝2017﹞38號)
學生事務意昂2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