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辦發〔2020〕81號
第 一 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幫扶工作,進一步規範資金管 理和發揮好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意昂2官网全日製在冊本科生和研究生(以下簡稱“學 生")。學生臨時困難補助主要用於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中遇到的突發性、臨時性、 特殊性的經濟困難,保證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第三條 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的經費來源為:教育事業經費中按比例提取的經費🎑; 政府部門劃撥的學生臨時困難補助專項經費。
第二章經費管理與使用
第四條 學生臨時困難補助分為校級補助和院級補助👮♂️。校級補助由學生工作部統 籌管理和組織實施,院級補助由各學院(書院🚴🏻、已經實施研究生招生的研究院,以下簡稱“學院”)根據學生實際困難情況管理和使用。
第五條 學生臨時困難補助院級補助經費由學生工作部依據在校生規模統籌測 算,每學年向各學院劃撥經費。
第六條 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的使用原則和要求👐🏼🕵🏿:
(一)專款專用。學生臨時困難補助只能用於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學習、 生活上臨時出現的困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二)合理補助。要根據學生實際困難情況🤲🏼,合理確定補助金額, 一般情況下每 人每次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元,每人每年累計獲得補助次數不超過2次;如有特別困 難或特殊情況,需要單次超過1000元或累計超過2次的✊🏼,學院須提交情況說明。
(三)規範使用。受助學生必須按照申請的用途合理使用補助,不能用於超出正 常標準的生活費用支出🚣🏿♂️。對於違規使用者,經查實後💂🏿♀️,應收回補助。
第三章申請🤷🏻♂️、審批與發放
第七條 努力學習👨🏽💻、生活節儉、品行端正且無違紀行為和不良誠信記錄的學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學生臨時困難補助📔:
(一)學生本人或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個人經濟來源受到較大 影響🧑🏽🦱,學習、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生活費用難以得到保證的;
(二)家庭出現突然變故,個人經濟來源受到較大影響,學習、生活所必需的基 本生活費用難以得到保證的👨🦯;
(三)遭遇傳染性疾病傳播風險或其它突發性、特殊性事件導致經濟困難🚴🏽♀️,確需 資助的。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補助,或取消其受助資格並責令其退還 已領的補助金🥏:
(一)有高消費行為🪛,生活鋪張浪費的🛷;
(二)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法律製裁或紀律處分的;
(三)在申請學生臨時困難補助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四)因學習態度不端正出現多門不及格現象的🙈。
第九條 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的申請和審批流程:
(一)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交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
(二)學院對申請者的情況進行核實🏡,對需要補助的情況進行研判🚶➡️,確定補助類 別和金額🤵🏽♂️;
(三)申請補助金額單次1萬元(含)以下的,由學院負責人審批;超過1萬元 的由主管學生工作校領導審批。
第十條 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經審批通過後,學院在學校財務系統中填報,憑相關 憑證支取🛌🏽,並發放到學生本人⚃。
第 四 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起施行🪄,原相關規定中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意昂2官网行政辦公室 2020年11月25日